1、钻井二公司上锁挂牌安全管理规范1目的为强化能量和物料隔离管理,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意外释放,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3参考文件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上锁挂牌安全管理规范4术语和定义4.1危险能量不加控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电、机械、水力、气动、化学、热或任何其它形式的能量。4.2隔离将阀件、电器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危险能量和物料不能释放。4.3贮存能量在设备隔离后能继续存在的能量。如:包含在弹簧、飞轮、压力流体或气体、电容器或重物中的能量。4.4隔离装置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传递或释放的
2、机械装置。如:电路隔离开关、断开电源或保险开关、管道阀门、盲板、机械阻塞或用于阻塞、隔离能源的类似装置。4.5安全锁用来锁住隔离装置的器具。4.6上锁设施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4.7危险警示标牌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牌。4.8试验/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如验证联锁装置或其它妨碍隔离的因素已解除) 。5职责5.1公司装备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负责上锁挂牌作业的HSE 管理与考核工作。5.2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为本规范的执行提供监督、咨询和支持。5.3各单位负责上锁挂牌作业程序的日常 HSE 管理工作, 并提供资源保障。
3、6管理要求6.1基本要求6.1.1在进行作业时,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上锁挂牌。6.1.2隔离或控制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方式主要包括: 断开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隔离压力源或释放压力; 停止转动设备并确保其不再转动; 释放(容器、管线等)贮存的能量和物料; 放低设备,确保其不因重力而移动; 固定设备,防止平面移动。6.1.3在开始工作前,参与作业的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确认隔离已到位并执行本规范。与隔离点有关的人员应及时沟通上锁挂牌的动态,在跨班作业的整个工作期间应始终保持上锁挂牌。6.1.4上锁挂牌应由作业者本人进行操作,并保证安全锁
4、和标牌置于正确的位置。特殊情况下,本人上锁有困难时,应在本人目视下由他人代为上锁(如上锁点在管架上) 。6.1.5为确保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可要求增加额外的隔离与上锁挂牌。作业人员对隔离、上锁的有效性有怀疑时,可要求对所有的隔离点再做一次测试。6.1.6使用安全锁时,应随锁附上危险警示标牌,上锁必须挂牌。在特殊情况下,如特殊尺寸的阀门或电源开关无法上锁时,经确认,并经书面批准后,可以只挂警示标牌,不用上锁,但应采用其它辅助手段,达到与上锁相当的要求。6.1.7上锁挂牌后,应通过试验或检测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去除或已被隔离。对所有存在电气危险的设备,断电后应实施验电或放电接地试验。6.2上锁挂牌6.2.1辨识在隔离、上锁挂牌前,应辨识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及类型。需要控制的危险能量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电能:电流或电子流(如微电流、微电压等) ; 动能:运转的设备等; 势能:蒸汽、压缩气体、真空、加压液体、弹簧、张力杆、配重等; 化学能:危险化学品; 热能:电热、冷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