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石灰氮堆放库房,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2) 、石灰氮存放时不得积垛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和墙壁之间,应留出一定间距的通道及通风口。(3) 、在堆放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按其性质分区、分类隔距保管。(4) 、危险品应加强保管,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出入库房。(5) 、仓库区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6) 、不准在库房或露天堆垛附近作息、实验、分装,加强检查、巡视,防止自燃爆炸。(7) 、加强危险品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加强检查巡视,防止自燃爆炸。(8) 、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和撞击、重压和摩擦。(9) 、储存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灭火设施和报警装置。(10) 、在运输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严禁客货混装。(11) 、在运输时,必须按规定确定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12) 、经营外销时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13) 、严禁在雨天、潮天装卸,同时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