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 1245-2009)的要求,为确保油田公司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投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第三条 油田公司对新、改、扩建的工艺设施、设备,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天然气净化(处理)及油气化工装置、油气生产场站、输油气管道的停车检维修、开钻及钻开油气层前等项目必须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第二章 管理要求第四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是装置、设备、设施投运前的一个先决条件。第五条 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成立相应的启动前安全
2、检查小组,按照事先编制好的检查清单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并根据项目规模和任务进度安排, 可分阶段、 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第六条 启动前的装置、设备、设施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设计规范、规格和安装标准;-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操作卡、应急预案等准备就绪;-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所有工艺危害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所有工艺、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第七条 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提前组建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根据项目管理的级别,由单位主管领导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组长选定组员并明
3、确每个组员的分工。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可由工艺技术、设备、检维修、电气仪表、主要操作和安全环保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包括承包商、具有特定知识和经验的外部专家等。第八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有关人员安全职责1、单位主管领导:-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组长;-为项目启动前的各项安全环保措施提供足够的资源;-审核所有必改项的解决方案,跟踪落实待改项的完成;-与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审议并确认所有必改项已完成整改,批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启动。2、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选定组员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负责制定和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相关人员的任务;-组织实施
4、启动前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质量负责;-跟踪所有必改项的完成情况;-必要时向上级申请专业人员支持。3、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议;-参与制定检查清单,并对照检查清单进行检查;-确认所有启动前必改项和待改项的解决方案;-确认所有必改项已整改完成。4、安全环保专职人员:-参与制定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协助对员工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参与对安全环保专项设施和安全环保基本要求落实情况检查。第三章 启动前安全检查的实施第九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应召集所有组员召开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介绍整个项目概况;-审查并完善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内容;-明确组员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