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目的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管理部门与监督人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加油卡分配和充值:1)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2)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3)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4)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
2、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5)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 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加油流程: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 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2)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3)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 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 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4)驾驶员必须
3、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带其他容器加油。5)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核准:1)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2)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3)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 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4)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 2 倍罚款,并警告处理。特殊情况:1)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2)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 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 95105988 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担。3)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 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本制度自 2013 年 11 月 10 日起生效实施。总经理办公室201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