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气分公司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采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避作业风险,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 ,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高风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第三条 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作业票应详细说明高风险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高风险作业票保存一年以上,并录入 HSE 信息系统。第四条 作业票是作业现场操作依据,不得涂改、代签。作业票只限一处一次使用。每次开工前,应由作业人、监护人共同检查作业现场,核对安全
2、措施,合格后经签字确认方可作业。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分公司外部施工队伍。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六条 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作业票的申请,并负责委派现场监督,保证作业票的各项措施得以实施。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参与作业票的审批,并监督作业票的执行。第七条 项目责任单位安全职责(一)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二)向施工单位明确作业现场的危险点源;(三)配合施工单位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四)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五)监督施工单位维护各种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工艺设备、设施;(六)监督施工单位按规
3、定办理高风险作业票 ,严禁施工单位未办理作业票进入现场从事高风险作业。第八条 施工单位安全职责(一)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批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作业;(二)负责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使作业人员熟悉掌握现场危险源及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执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三)维护各种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工艺设备、设施;(四)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五)负责作业队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作业前或过程中发现危及安全的隐患、险情及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当发生事故时,按照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抢险,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4、有关部门;(六)严格遵守本规定,严禁无作业票从事高风险作业。第九条 作业负责人安全职责(一)作业负责人是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必须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担任,对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督促监护人和作业人等履行安全职责,落实作业票、作业方案和预案中各自负责的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作业;(三)作业前, 作业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技术交底;(四)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对所有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第十条 作业监护人安全职责(一)作业监护人在作业负责人的授权下,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二)作业监护人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三)作业监护人在接到作业票后,要逐项检查落实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作业,发现不能保证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四)作业完工后,作业监护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收尾工作完成时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