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一、 总则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的计划大、中、小修、故障检修及抢修工作。检修工作主管部门为公司生产设备部,安全环保部协助管理检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2、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还应提供有关安全认证资料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3、 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动力车间维修班或设备使用车间自行承担的检修工作。4、 按照“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检修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对外来施工单位应在安全管理协议中有明确条款。5、 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生产设备部组织平衡,
2、报分管副总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二、 检修准备安全要求1、 检修施工单位应与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对设备本身及安装地点周围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书面设备检修方案 ,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车间审核。检修方案中应包括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3、 检修前,设备使用车间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地点和作业对象的主要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施工作业应遵守的安全规定;易发生泄漏、跑冒
3、物料、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的方法。4、 检修现场应由施工单位和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划定施工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5、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6、检修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7、 设备使用车间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清洗后,必须由质检部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 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
4、下限浓度的 20%以下。8、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线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检修设备、管线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线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9、 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10、检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11、应对检修作业作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工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器、一闸、一保护”。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12、对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 应有专业电工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13、对检修作业作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14、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