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公告讲解了为了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确保公众健康及环境免遭危险化学物质的危害,三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化学品名录,其中列明了22种应优先控制的化学品及其CAS号。这些化学品因其对人类与生态环境造成的高危害性被列入此名录。文件明确表示,对于这些具有较高风险水平且在环境中持续存在的物质需要进行严密的监控和有效风险管理措施的应用。针对这些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要采取符合相关政策规章并在经济技术上可行的方法来降低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如通过纳入排污许可制、实施限制使用的法规或修订相关国家标准以及推广清洁生产的审核制度等措施以达到管控目的。具体包
2、括将名录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对于某些产品的特定用途,会修订相应的强制标准以限制使用这类化学品;鼓励开发并采用更安全环保的新材料去替代现有高风险材料;要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或排放在这些物质中任何一项以上成分的企业施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查,并对外公开所涉及的毒性物质相关信息。关于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公告适用于化工制造行业,特别是涉及1,2,4-三氯苯、1,3-丁二烯等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物质生产和加工企业。此外,对于有废气废水中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风险的工业运营单位同样适用。该文档也关联至从事相关化学品贸易的企业、科研教育机构及相关监管部门。它不仅为企业明确了管理职责所在,并促使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积极改善生产工艺与设备水平,提升自身的环保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这也是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化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