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限空间作业管理1、目的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3、定义3.1 受限空间指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 、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本单位的受限空间指循环水池。3.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内进行的作业。本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循环水池进行清理的作业。4、职责4.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4
2、)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4.2 监护人员的职责(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4.3 作业人员的职责(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4.4 审批人员的职责(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5.1 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2 通风受
4、限空间作业前,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先对集水池的淤积量进行摸查确定集水池概况后,通知相关人员配合抽水,保证水位能降到作业允许高度为止(130CM) 。在抽水的同时,应把集水池盖板全部打开,用鼓风机对池内送风约 30 分钟,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5.3 照明及用电安全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配备防爆型的照明设备,其供电电压不得大于 12V。5.4 安全防护措施(1)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检查有关急救器材是否完好,做好照明、通风、气体检测、通讯、机电设备检查以及降低水位等工作。(2)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受
5、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6)入池作业人员须佩带安全帽,上落梯必须绑好安全带。(7)起吊淤泥时,吊物下严禁站人。(8)送风设备要运转良好保证不间断送风。(9)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10)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时, 应遵守公司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作业前后,监护人员必须逐一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12)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
6、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5.5 监护(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为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配备与井上人员联系的通讯设备,如无线电对讲机等。(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6、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6.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应清楚的标明受限空间所属单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监护人、工作电压、开工时间、主要安全措施,以及作业负责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6.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上报安监部审核并批准。6.3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留存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现场监护人员,一份交安监部留存。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手里的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交回安监部存档,存档期限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