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奖惩。3.职责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3.3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4.工作程序4.1 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4.1.1 惩罚的范围4.1.1.1 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部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4.1.1.2 安全管理4.1.1.2.1 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1.1.2.2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1.1.2.3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1.1.2.4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1.1.2.5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1.1.2.6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1.1.2.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1.2 惩罚类型4.1.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
3、,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4.1.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 50-500元、赔偿损失的 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4.1.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4.1.2.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4.1.3 惩罚程序4.1.3.1 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1.3.2 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4.2 奖
4、励4.2.1 奖励的范围4.2.1.1 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4.2.1.2 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4.2.1.3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2.1.4 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者。4.2.1.5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2.1.6 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者。4.2.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5、4.2.1.8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4.2.1.9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4.2.2 奖励的类型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4.2.3 奖励程序4.2.3.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4.2.3.2 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 ,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4.2.3.3 对第 4.2.1 条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5.其他5.1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