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干部任用制度一、 焦化厂干部任用原则为公正、公平、公开。二、 干部任用实行试用制,期限为 3-5 个月,对于表现较差者可适时停止试用。三、 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四、 焦化厂干部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年有 1-2 名淘汰指标。年终根据个人及团队绩效,由厂部领导组织评议,交上级批准。五、焦化厂干部任用推荐使用竞聘制。六、干部竞聘程序:6.1 发布竞聘公告;6.2 个人递交自荐申请书;6.3 民主评议;6.4 安排评议合格人员进行笔试;6.5 根据笔试成绩,上级组织评议试用人员名单,必要时组织答辩。6.6 进入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