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23237 上传时间:2022-03-2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6.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第三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将安全措施填入“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内。第四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

2、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第五条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分级(一)特级用火作业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及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起向外延伸 35m 以内区域。2、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用火作业。3、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用火作业。4、国家法定节日期间(包括节日长假)在一级用火以上的区域进行的用火作业。(二)一级用火作业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

3、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5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向外延伸 35m 以外的区域。6泊位无油轮停靠时主靠作业平台区域。7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 15m 以内的区域) 。8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和油轮、驳船。9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三)二级用火作业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2工艺系统管网。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

4、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5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向外延伸 70m 以外区域。6泊位无油轮停泊时,从主靠平台边缘起向外延伸至 30m 以内的区域。7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 。8铁路作业站、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木材加工厂房等禁火区。9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四)三级用火作业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类临时用火。(五)固定用火区在厂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没有火灾危险

5、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第六条 除工程建设、大检修施工现场,公司内在双休日、20 点至次日 8点期间的一级用火作业向上升为特级用火作业。第七条 实行集中用火作业管理规定,除因生产需要的抢修外,各生产单元和装置每周集中安排 2 天进行用火作业。第八条 “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一)特级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公司工厂的特级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特级用火作业(包括双休日、20 点至次日 8 点期间由一级用火作业升为特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报所属工厂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后,

6、报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公司本部特级用火区特级用火票的审批程序:由用火单位填写“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 基层单位领导审查合格后,经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审查合格,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或副总工程师签发。公司生产运行部或直属车间的一级升特级用火票的审批程序:1、生产运行部双休日、20 点至次日 8 点期间由一级用火作业升为特级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由用火单位填写“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 基层单位领导审查合格后,经生产科、安环科审查合格,报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生产运行部主要领导签发。2、直属车间特级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由用火单位填写“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 经直属车间领导审查合格后,报公司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公司安全环保处领导签发。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许用火,确需用火的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上述规定执行。(二)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1、公司工厂和直属车间的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公司工厂和直属车间的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 经用火单位领导审查合格后, 报所属工厂或公司的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石油化工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