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油(气)站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 般 规 定第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应符合 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 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加油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燃料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燃料经 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第三条安全组织管理第二章安 全 管 理(一)加油(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二)加油(气)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三)加油(气)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 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第四条安全教育管理(一)加油(
2、气)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 4 次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二)加油(气)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三)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 ,明确双 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第五条安全措施(一)制定“顾客进站加油(气)须知”,主要内容包括:1站内严禁烟火;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二)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
3、、警示标牌。(三)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四)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五)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六条用火管理(一)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二)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 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第七条消防管理(一)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油管线走向图;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数 量;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
4、互间的距离;4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二)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 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 摆放合理,取用方便。(三)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八条安全检查(一)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 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
5、上级反映;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 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 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第九条事故管理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公司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执行。第十条用电规定第三章安全技术规定(一)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二)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
6、用接地线保护;当使用电 网直供或由临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三)电气器具、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规范、紧密牢固、无腐蚀。(四)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五)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六)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七)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十一条防雷、防静电(一)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线与接地体 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二)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 下:油罐、站房、罩棚不应大于 10 输油管线不应大于 30 卸油防静电接地不应大于 100(三)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 措施。(四)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第十二条加油站卸油应采取密闭方式。罐车卸油管与油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