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订)讲解了国家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强调这些机构应依托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和示范等公益性职责,并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无偿技术服务。同时,该法还规定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有关科技人员可以根据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要,提供无偿服务或通过多种形式提供有偿服务,取得合法收益。此外,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订)适用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有关科技人员,旨在规范和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