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明确设备检修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要点。第二条本要点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 职责划分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职责负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2、设备处职责负责按照检修安全管理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3、检修中心职责(1)、接受点检方组织的项目现场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见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认真填写安全确认票 (见附件二) 、 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 (见附件三) 。(2)、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考核违章员工。4、生产厂职责(1)、成立检修期间安
2、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明确检修施工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2)、负责审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3)、开展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4)、负责危险源点的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第二章 流 程第四条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一。第三章 操作要点第五条 检修项目确定后,点检员根据检修项目填写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 (见附件三)后交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按照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的要求办理各种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检修前半小时,点检人员组织生产方、检修方三方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并填写安全确认票 (见附件二) 。第六条 没有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方有权拒绝进入工地,误工责任由点检方负责;没有履行安全
3、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的,误工责任由检修方负责。第七条 对现场交叉作业、起重机械、设备电源、煤气等危险源点要有明确的交接。第八条 对于夜间发生紧急检修项目,生产方调度既是抢修组织者又是安全责任人,生产方调度代替点检人员会同岗位人员、检修人员三方口头安全确认后,检修人员方可进入检修现场。第九条 生产方、 检修方均应严格遵守“三牌 (检修牌、 操作牌、 停送电牌) 、两票(安全确认票、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安全管理制度。检修方在分解检修任务时,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检修任务与安全工作同时安排。第十条 检修前和检修实施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设备处于停止和安全锁定状态,并对此负有责任。第十一条 在禁火
4、区域或设备上动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办理按照动火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二条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要建立联系制度、实施可靠的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工作。第十三条 因检修需要而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安装的临时线路,用完后及时拆除。第十四条 对易燃易爆的设备及压力容器进行检修,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第十五条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件。第十六条 禁止检修中悬挂和起吊没有系牢的物件。第十七条 电焊线,氧气、乙炔气带跨越路面、道口时,必须用绝缘物盖好或有其它防护措施方能进行工作。第十八条 气焊的风带,钢丝绳,电焊机的进线,电焊线不准混绞在一起。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离明火 10 米以上安全地点,两者间距在 5 米以外(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中间必须有安全隔离保护措施)第十九条 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进行现场清扫、整理,岗位、点检、检修三方试车,并对检修后安全事项确认后,签署竣工证;安全确认票留存点检作业区。第四章 附 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