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组织结构、成员权益、财务管理、合并与解散等方面的内容。该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即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法律规定了合作社应遵循的原则,包括成员主体为农民、服务成员宗旨、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按交易量返还等。此外,该法还详细规定了合作社的设立条件、成员出资方式、设立大会的职权、章程内容、组织机构设置、财务管理要求、合并与解散程序等内容。同时,法律还强调了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措施,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科技、人才扶持等,并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适用于所有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管理者、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该法旨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依据本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确保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