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讲解了中国的历史背景、革命历程和社会主义建设成就,以及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原则。该宪法序言部分回顾了从封建社会到新中国成立的历史变迁,强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宪法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总纲明确了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和国家的基本制度;第二章详细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言论自由等权利;第三章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成、职权及其相互关系,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则对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是国家的根本法,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它不仅规范了国家机构的运行,也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确保国家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