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讲解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该法明确了森林资源保护的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调了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国家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措施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对公益林的保护力度。同时,该法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此外,还明确了森林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登记和保护,规定了林业经营者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各类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经营者、承包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林业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该法特别强调了公民的植树造林义务,以及各级政府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宣传教育中的责任,旨在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