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详细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税率、免税和减税政策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该法明确界定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定义,居民个人需对其境内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个人仅需对其境内所得缴税。法条列举了九类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和偶然所得。对于居民个人的前四项所得(综合所得),按年度合并计算,而非居民个人则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税率方面,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多项免
2、税项目,如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奖金、国债利息、特定补贴和津贴等,并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减征个人所得税,例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以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也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和其他法定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居民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该法对于各类所得的税收政策、税率和减免规定,为税务机关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公正征收。同时,该法也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帮助他们理解和遵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