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18年修订)讲解了国境卫生检疫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检疫程序、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等内容。该法旨在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具体规定了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职责,如在国境口岸设立检疫机构,对入境和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行李、货物等进行检疫。对于发现检疫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的情况,要求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该法还详细说明了检疫的具体流程,包括入境和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在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隔离和卫生处理的要求。此外,还规定了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和出境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预防接种证书等,并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18年修订)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设立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该法特别适用于入境和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检疫和管理。相关行业和人员,如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公共卫生部门等,均需遵守该法的规定,确保国境卫生检疫的有效实施,防止传染病的跨境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