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管理规定按照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的要求,公司应每年至少 1 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1、审核“申请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针对“申请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每年审核 1 次: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许可;2)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自评;3)至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泄漏事故。2、初始状态评审(1)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对公司的初始状况进行详细调查。(2)编制初始评审报告 ,提出改进建议。(3)针对初始评审结果,对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3、策划及风险分析(1)审核公司领导对安全标准化作出书面承诺。(2)定期对公司进行风险分析。(3)审核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4)审核公司的安全目标。4、修订、完善、编制管理制度5、安全标准化运行: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再对各部门推广培训。6、自评(1)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进行自评。(2)编制自评报告 ,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