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垂直升降机械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 XXX 公司(以下简称 XX 公司)起重机械的现场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要求、 作业汇报、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与检验规定、起重操作通则等有关事项。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 XX 公司的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 使用起重机械各相关风厂及项目部施工专业班组,应根据所辖起重设备建立健全如下规章制度:(一)起重机械的登记、建档,保留好原始资料。(二)根据起重设备类型,工作环境制定安全操作危险点控制措施。(三)保管随机技术资料,如:产品合格
2、证书、证明书、图纸等。(四)班组应设立周、月、年起重设备定检项目检验记录本。(五)起重设备润滑部位、极限开关、锁定装置、电源、开关等图。(六)公司应制定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七)制定大件标准化起重作业文件包或指导书(风机塔杆、风电机、变压器吊芯等)。(八)设立起重设备试验、检验、检查、检修记录。(九)起重人员岗位责任制。(十)起重人员安全培训制度。第三章 起重作业汇报规定第五条 重大吊运工作应事先编写吊运方案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交底,讲明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第六条 吊运重物要按如下要求汇报:所吊物件重量大于 7 吨或价值超过 8 万元,要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或项目部汇报。第七条 发生起
3、重设备故障或设备损坏应立即向安监部部汇报,严重损坏时还应同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 第四章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第八条 应按使用周期进行常规大小修工作。 第九条 起重机械各润滑部位应定期进行润滑工作。 第十条 钢丝绳应按规定进行清理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 第十一条 各类索具或备用钢丝绳应固定地点保存。第十二条 安全防护装置发现性能异常,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第十三条 起重设备维修时,更换的备件应由专业厂家生产,并有相应的许可证、 合格证。 第五章 起重机械检查与检验的要求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第十五条 起重机械按周、月、年定检内容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发现起重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导链和索具按规定进行年检。 第十八条 起重设备按规定申请年检。 第十九条 接到上级检验报告后,应按期限进行整改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第二十条 及时反馈起重机械大、小修及整改后的设备状况和以书面形式反馈整改情况。第二十一条 应主动和及时申请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