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冲压机安全管理规范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参考文件 GB/T 19671-2005机械安全 双手操作装置 功能状况及设计原则GB/T 8196-2003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 13887-92冷冲压安全规程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 8716-1997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4. 术语与定义 本规范采用以下术语或定义。4.1 工作地 workflooring 工作位置及其周围的场地,泛指工作场所地面。4.2 工位 positionwork 作业员工作时所占据的空间范围5. 作业环境要求5.1一般要求 生产场所应能满足作
2、业人员生理和心理上所需的良好的作业环境,即照度、通风、温度、噪声与振动等;5.2 照度 5.2.1 生产场所应有良好的照度以满足作业要求,照度值按 GB/T 13379-92 中规定的具有一定视觉要求的作业,其照度范围为 200500Lux。一般作业面不应低于 150Lux,各作业点照度要求参考表1中的数值。 表 1 冲压厂 (车间) 照度作业点照度最低要求 (Lux)作业台,水平照度 500 冲压机上的下模,水平照度 500 冲压机上的上模,垂直照度 400 冲压机控制按钮,垂直照度 300 冲压机启动踏板,水平照度150 冲压车间仓库区地面上水平照度 1005.2.2 采用天然光时,不允许
3、阳光直接照射在作业场所, 作业面上的采光系数标准值按GB50033-91表中2.0.3规定的采光等级 III 级处理;5.2.3 采用人工照明时,不得干扰光电保护装置, 并应防止产生频闪效应, 工作面上的照度标准值按 GB50034-92 表 3.2.1规定的视觉业分类 IV 等乙级处理; 除安全灯和指示灯外不许采用有色光源照明。5.2.4 在室内照度不足的情况下,可采用局部照明;5.2.4.1 局部照明的光源色调应予整体光源一致;5.2.4.2 局部照明的均匀度为:工作点最大 1:5;工作地最大 1:3;5.2.4.3 局部照明的亮度对比:冲压件(冲模工作面)与冲压机底部之比 3:1,冲压机
4、与周围环境之比 10:1,灯光与周围环境之比 20:1;5.2.4.4 与采光和照明无关的发光体(如电焊/气焊光,燃烧火焰等)不得直接或间接进入冲压接作业员视野;5.2.4.5 如需在冲压机的基础内工作(检修时) ,应装设照明装置;5.3 通风 5.3.1 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空气循环,应符合 GBJ19 的有关规定;5.3.2 若冲压机内部有损害人身健康的气体时,必须在操作者(检修时)进入之前进行通风;5.3.3 作业场所有烟气、粉尘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在有害气源处装设局部通风装置,必要时加以凈化处理;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 TJ36 标准的规定; 5.4温度5.4.1作业场所内的空气温
5、度一般应符合TJ36的有关规定; 5.4.2作业场所的夏季温度一般不应超过 32,当超过 32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当超过 35时应在确保有安全的措施下才能让冲压机操作员继续作业;5.4.3 作业场所的冬季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轻作业1不得低于15;2)中作业2不得低于 12;5.5 噪声与振动 5.5.1 作业场所的噪声级别应符合 GBJ87 的规定,振动级别应符合 GB 10434、GB/T 13442 和 JB/T6025 的规定 5.5.2 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消减作业场所的噪声与振动 5.5.2.1冲压机空转时的噪声值不得超过 85dB; 5.5.2.2 应避免冲压机冲压时产生强
6、烈的噪声和振动,如使用压力较大的冲压机时,应使冲压力不操作公称压力的 2/3;使用斜刃冲模或装设避振器等;5.5.2.3 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源及其传播,如控制压缩空气吹扫的气压及流量,使用吸音板吸收噪声并阻止其向周围传播;使用减振基础吸收振动,把产生强烈振动的冲压机密封在隔音室或隔音罩内等;5.5.2.4 噪声超过 90dB 的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造,但在此之前应为作业员配备耳塞(耳罩)或其它护耳用品,耳塞应符合 GB 5893.1 之规定,耳罩应符合 GB 5893.2 之规定;5.6 人机与活动空间 5.6.1 工位结构及各部分组成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及生理学的要求,工作活动空间应符合 GB/T 13547 和 JB/Z 308 的有关规定;5.6.2 应使作业员有舒适的或坐或站,或坐站交替在冲压机旁作业的空间;当坐着工作时应为作业员提供工作座椅 5.6.3 坐着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工作椅必须牢固,坐下双脚能着地,座椅高度一般在 400430mm,高度可调并有止动装置,并应符合 GB/T 14774 相关要求;2)冲压机工作台下面应有放脚的空间;5.6.4 站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