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讲解了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具体措施。该条例定义了奥林匹克标志的范围,包括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格言、徽记、会歌,以及与奥林匹克运动相关的名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等。条例明确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定义,指出权利人包括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条例还规定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的专有权,禁止任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条例详细列举了商业目的使用的方式,并规定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罚款等。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奥林匹克标志的提交、公告、有效期及续展程序。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适用于涉及奥林匹克标志的所有相关行业和人员,特别是与奥林匹克运动相关的组织机构、企业、个人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该条例对于确保奥林匹克标志的合法使用,维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权益,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