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系统安全规定第 1 条 电动机接手处必须有安全罩。第 2 条 所有螺钉都必须拧紧。第 3 条 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严禁有压力的下进行修理。第 4 条 开启氧气瓶放气阀时,禁止面对喷射方向去看。第 5 条 当发生喷溅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修理,不得用手堵塞。第 6 条 蓄能器,氮气瓶在有压力的状态下,不准随便松动螺丝。第 7 条 交接班时要检查:油位、油温、油泵、仪表各阀门件有无异常现象,发现异常现象及时联系处理。第 8 条 新氮气一定要经过化验分析,确认是氮气后方准使用,防止混入其它气体。第 9 条 操作、检查、修理时,严禁正面对阀门、管口,以免高压油气冲出伤人。第 10 条 漏油时应关闭来油前方网阀门,待压力下降后再进行拆、装、紧固等项目工作。严禁带压紧固阀门及活动接头等元件。第 11 条 管路、液压元件、油箱内表面,严禁用棉纱等丝状物擦拭,以防管路堵塞。第 12 条 冬季取暖火炉严禁靠近氮气瓶及蓄能器,防止发生事故。第 13 条 液压管路、设备进行检修前,根据具体情况必须做好防火措施,以防引起火灾。第 14 条 各种仪表,液压阀件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可擅自调试、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