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铁厂危险源控制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危险源管理工作,使危险源点受控。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要求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炼铁厂作业区、科室每位职工。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术语和定义3.1.1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包括固态和动态两种形态。3.1.2 危险源辨识是指运用安全系统分析原理,对生产系统运行情况、周围环境及人员行为进行考察研究,结合钢铁生产行业的历史事故教训,找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不安全因素,这一过程通常称为危险源辨识。3.1.3 危险点是指事故的易发点、 设备设施隐患的所在点和人员失误的潜在点。作业中的危险点
2、是指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点、部位、场所、设备和工器具等。3.1.4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2 部门职责3.2.1 生产技术科3.2.1.1 负责对一、二级危险源(点)所在的相关部门负有管理责任,明确一、二级危险源的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人。3.2.1.2 监督作业区(科室)对一、二级危险源(点)的检查、控制管理工作和三、四、五级危险源(点)管理的责任落实情况。3.2.1.3 负责对一、二级危险源(点)管理和控制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整改、评估、监控,并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在遇
3、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3.2.2 作业区(科室)职责:3.2.2.1 负责对三、四、五级危险源(点)管理和落实所管辖一、二级危险源(点)的作业区(科室)管理责任,明确一、二、三、四、五级危险源(点)的作业区级管理责任人。3.2.2.2 监督班组(岗位)对一、二、三、四、五级危险源(点)的管理控制工作和督促检查三、四、五级危险源(点)的责任落实情况。3.2.2.3 负责对作业区危险源(点)管理与控制情况进行日常检查。3.2.3 班组职责负责对本班组所管辖一至五级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和全过程控制,按制定的班组(岗位)安全检查项目逐项检查,明确管理责任人。3.3 危险源辨识3.3.1 危险源
4、辨识严格按照公司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管理程序进行辨识。3.3.2 各作业区(科室)应每年年初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进行评审具体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进行组织, 并将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报生产技术科。3.3.2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变更,炼铁厂的活动、产品、服务、运行条件,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可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必要时对重大风险控制进行更新策划。3.4 危险源控制3.4.1 各作业区(科室)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的结果,策划风险控制措施, 排定风险控制优先顺序。 风险控制措施应首先考虑消除风险,再考虑降低风险措施,将个人防护措施作为最后手段。3.4.2 各作业区(科室)应该将辨识出来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在班组学习中让职工学习,让职工了解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源以及这些危险源的控制措施,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3.4.3 一旦危险源出现异常,出现设备事故和安全事故,应该马上打调度室电话(外线:24705002 内线:826)报警,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