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讲解了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的相关规定,旨在严格控制建设行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该条例详细界定了建设的定义,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购置,以及楼堂馆所的范畴,即办公用房及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条例强调了建设办公用房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同时,条例明确禁止建设培训中心等类似场所。在项目审批方面,条例规定了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具体要求,并强调审批机关需严格审核项目,确保其符合建设标准。建设资金方面,条例明确了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得挪用专项资金、向单位或个人摊派、借款、接受赞助或捐赠。监督检查方面,条例要求审批机关、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依法处理违规行为。法律责任部分则详细列出了违反条例规定的具体处罚措施。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适用于各级机关和团体,特别是涉及楼堂馆所建设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该条例为机关和团体在建设办公用房及其他具有接待功能的场所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助于规范建设行为,防止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机构,尤其是负责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