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docx

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12736 上传时间:2021-04-02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1.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82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 2017 年 6 月 21 日国务院第 177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7 年 7 月 16 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六条第二款。 二、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有 关部门、行业协

2、会、企事业单位、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 三、删去第八条第二款。 四、将第九条、第十条合并,作为第九条,修改为:“依法应当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 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 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 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 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并分别 自收

3、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 60 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 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依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建设项目 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 备案和信息公开。” 五、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删去该条中的“或者环

4、境影响登记 表”。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 不予批准的决定: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且建 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 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

5、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 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 确、不合理。” 七、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 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 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 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 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 10

6、 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 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 “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 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八、删去第十三条。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九、 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 修改为: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 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 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 策措施。” 十、删去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十一、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 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规范 > 行政法规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