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讲解了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强调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对于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文件指出,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可以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具体措施包括选树诚信典型、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以及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同时,文件还提出了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旨在通过部门联动和社会协同,形成合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特别是市场监管、财政、金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部门。该文件还适用于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新闻媒体以及广大市场主体和公众,旨在通过多方参与和共同努力,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