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钢水行车工特殊规定1、 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2、 每次起吊钢水包时,必须将钢水包吊起 150mm 左右,进行制动器的制动检验,若发现制动不灵,须放下钢水包重新调整制动器,必要时分别试验每个制动器,使每个制动器都有单独承受全部载荷的能力。3、 吊运钢水包时,各机构的起动、制动必须平稳,严禁起升机构和大、小运行机构同时动作,挂钩要听从指挥,防止脱钩造成事故。4、 起升机构的限位开关要经常检查校正,保持灵敏可靠,若失灵及损坏时,必须立即修复。5、 当制动器控制开关突然失灵,被吊物无法停止的意外情况下,操作工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制动器将迅速制动,然后再进行处理。6、 该行车的钢丝绳、吊钩等部件磨损严重或有断裂现象,应立即进行更换。必须坚持执行“三准”(看准、听准、吊准) ,“四稳”(开稳、走稳、吊稳、停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