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铁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第三炼铁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厂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敬业安委河北敬业集团消防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一、凡属本厂的职工及在本厂工作的临时人员、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二、本厂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组织参加灭火的义务。三、各车间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四、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车间、班组或个人予以奖励。五、安全科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厂的消
2、防安全情况,保证本厂消防安全符合规定。2、将消防工作与本厂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审批并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组织防火检查、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问题。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4、安全科是本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要作到:对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及时向消防安委会汇报,并提出符合本厂实际的贯彻意见,实施办法和落实措施。5、经常对本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并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厂领导汇报,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6、对本厂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配合上级各有关部门查明原因。7、建立防火档案,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负责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培训。8、义务消防队员应熟悉本岗位的防火、灭火预案,掌握防火、灭火知识,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六、各车间岗位员工要求作到“四懂四会”。“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兆事故、会报警、会火场逃生”。七、未尽事宜按照河北敬业集团消防工作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