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铁厂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为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 (1)安全技改设施及时有效的投入到设备的本质安全;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奖励; (3)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 (4)抢险救灾; (5)降低粉尘及噪声,提高职业健康水平等均有可靠资金来源。为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软、硬件管理所需资金。1、相关文件和术语中铁政字200828 号文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投入资金提取、使用、审批2.1 依据财务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
2、78 号)文件规定,冶金工程按照年利润 1%比例提取。2.2 炼钢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施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2.3 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和健全炼钢厂安全投入专款的审批、使用制度,报厂部领导审批使用和报销,不准移作他用。3、具体细则3.1 改造设备,消除重大设备隐患需要资金。3.2 采用先进技术,解决安全生产重大技术项目,可用资金。3.3 粉尘和噪声的治理需要资金。3.4 未列入公司采购计划的办公用品所需要资金。3.5 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投入需要资金。3.6 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所需资金。3.7 职工伤害治疗所需费用。3.8 消防设施所需费用。3.9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维护使用费用。4、其他4.1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炼钢厂办公室进行专项管理。4.2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炼钢厂安全科进行专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