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讲解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年度执法计划的编制工作规范,旨在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该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机构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适用范围和程序。编制的执法计划需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应确保执法计划的相互衔接,避免重复或脱节。编制原则包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同时需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单位数量和分布、道路交通状况、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配备情况、工作经费、重点监督检查事项等因素。编制过程中还需测算总法定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机构。这些部门和机构需要依据本办法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本办法特别强调了计划的编制需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