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水运输和过磅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冶炼厂铁水计量准确,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规定以下管理办法:1、由技术科联系计量处、钢厂,三家每周一进行一次校正,并做好校正记录。2、日常监察由调度统一管理,轨道衡监秤员要及时对铁水罐计量做好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长汇报,由调度长通知技术科,技术科联系计量处进行故障处理。3、内燃机速度控制,实罐速度 7-11 公里/时,空罐速度 4-7 公里/时,月底由调度监磅员对速度进行统计,根据铁水罐有效往返次数,内燃机司机必须按以上规定执行,全月保证合格率 90%,每降低 1%考核铸铁车间 100元,每提高 1%奖励铸铁车间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