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工作规则讲解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简称海油安办)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职责划分。该规则明确了海油安办作为总局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设立海油分部、石化分部和中油分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海油安办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起草和宣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综合监督检查海洋石油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负责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三同时”情况的综合监督检查,受理和审查中央管理的海洋石油企业总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负责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
2、资质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组织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事故和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分部的职责则包括参与起草和宣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所辖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组织除中央管理的海洋石油企业总部之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再教育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出海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以及临时出海人员的安全教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工作规则适用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相关分支机构。该规则还适用于所有从事海洋石油作业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管理、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部门和人员。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该规则旨在提高海洋石油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