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1、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3、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4、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5、在喷涂硝基漆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溶剂稀释的涂料作业时,不准使用明火。6、在配料或拿取易燃品时不准吸烟。浸擦过天那水、清漆等及有油的棉纱、擦手布等不得随便乱丢,须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及时清走。7、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要分批购买,边用边采购,并设专门仓库,分类堆放,专人保管。8、仓库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距离堆放物品的外缘应大于 1.5 米,不准乱拉临时用电线路。9、仓库内应安防爆灯,禁止使用碘灯,以免灯泡爆破引起火灾。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09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