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讲解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具体方案,旨在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教训,巩固近年来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该方案强调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综合治理,通过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方案还明确了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分为部署、整治和总结三个阶段,从2016年12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同时,方案详细列出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适用于各级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的企业和单位。该方案特别适用于人口密集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等场所。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各相关单位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