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一、为表彰先进、惩处违章,强化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三、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无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4、积极扑灭火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在一年内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给予处理。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2、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以及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制定: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