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组织管理、教育和培训制度1、根据单位职工总数的 10%组建义务消防队(不少于 12 人) ,应保证每个车间班组,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队员;2、义务消防队员应积极参与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助专兼职消防员整改火灾隐患。发生火灾时,应当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调查;3、充分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会议和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至少每年开展一次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竞赛活动,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4、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章制火;加强职工灭火技能训练,使职工熟练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和保养以及火灾扑救等方面的技能;5、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并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6、消防控制中心和调度室等特殊岗位职工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