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油站防火安全制度1.液压油站是防火安全的重点部门, 必须设专人负责站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2.站内全体员工应熟练掌握“三懂”、 “三会”的防火知识, 并做到经常检查防火器材,做好记录,灭火器要保持完好。3.卸油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开启油泵盖,严禁使用易发生火花的工具开启,防止产生火花发生火灾事故。4.液压站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设备,各种开关需设在站内的必须采取防爆措施。5.站内严禁有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保持站内地面清洁无油脂、油污。6.油站内的储油缸的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 90%.7.站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随意动用明火,因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动火,并负责动火过程中的防火监护工作。8.站内严禁吸烟,保持通风良好。9.违反上述制度,按“消防条例”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下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