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目的:建立防火防爆防毒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防毒管理责任者:各部、各车间程序:1.一般要求:(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 电瓶车禁止入内。(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
2、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 48 小时的使用量。(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
3、,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 0.3 欧姆。(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12)生产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 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 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19)设备检
5、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21) 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1)防爆泄压。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
6、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 2 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 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 2 米以上。可燃气体的放空管, 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 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 应装爆破板。 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 (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2)控温、控压。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3)防止氧含量超标。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 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