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机房控制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二、机房或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三、机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情况是否正常。四、用于机器设备保养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试剂、涂料等物料用完后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五、机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剧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持有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六、机房或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不得在当班期间擅离职守或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七、机房或控制室内严禁私自拉电源或安装电气设备。八、机房或控制室内应当配有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值班人员应了解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实行责任制,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遇有火灾、火险及时扑救。九、机房控制室内的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和保养。十、公司质检小组不定时的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机房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