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动火管理规定在严禁动火区域动火,必须有车间主管领导或安全环保部门的书面批准。动火施工方必须持批准动火证,与值班领导联系,双方确认现场具备动火条件方可动火施工。严格执行动火六禁: 没有动火批准许可证任何情况下严禁动火; 不与生产系统隔离严禁动火; 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 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禁动火; 不按规定作动火分析严禁动火; 没有消防设施,或设施不全,无人监护严禁动火。3 、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 没有动火报告,没有批准动火证不许动火; 动火措不落实不许动火; 相关领导或代理人和安全监护人不在场不许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