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制度,动火中应按规定落实程序。2.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火管理。3. 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部位) 。4. 程序:1) 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a)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b)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
2、得少于 2 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c)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d) 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 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e) 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 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f) 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g) “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h) 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3)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a)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b) 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c) 进入塔、 油罐容器动火, 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 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d) 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e) 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
4、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f) 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否则按厂规厂纪处罚。g) 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 10 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 7 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h) 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 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i)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
5、续动火。j) 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k) 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l) 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m) 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n) 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o) 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p) 监
6、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4) 动火安全措施:a) 将动火设备(塔、容器、油罐、管线等)内之油品、溶剂、油汽等可燃性物质彻底清理干净, 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 达到动火条件。b)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线,加盲板。c) 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动火。d) 塔、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者方可动火。动火前人在外边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工作时人孔外应有专人监护。e) 塔内动火,可用石棉布或毛毯用水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f) 动火附近之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封闭。g)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h) 高空动火不准许火花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围接。i) 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油、串油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j) 动火现场,备用灭火工具(如蒸汽管、灭火机、砂子等) 。动火完毕,应将灭火工具放回存放处。k) 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封闭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物质清洗设备零件。l) 下水井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