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火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安全防火的总则、 公司安全防火、 生产车间安全防火、仓库安全防火及奖罚等制度。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的安全防火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3安全防火总则3.1为了确保公司安全防火,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安全防火工作更好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促进四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来宾永鑫小平阳糖业有限公司消
2、防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安全防火规定。3.2规定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三级公司各部、各车间、班组防火管理防治为目的。3.3公司职工、家属和外来学习、工作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遵守我厂的规章制度及防火规定,爱护消防设施,敢于检举揭发、抓获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人和事。3.4公司各部、各车间、班组的责任领导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厂安全防火条例,管理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和防火教育工作。4安全防火制度4.1吸烟规定4.1.1吸烟管理制度参见消防工作条例6.3 条“吸烟管理制度”。4.1.2各单位内安全地点设立吸烟点,并备有烟灰桶(缸)及消防器材,以免无人时,火种复燃引起火灾。
3、4.1.3消防设施 1 米(消防拴 5 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资及其它杂物,以便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发挥作用。4.2生活区安全防火规定参见消防工作条例7.2 条“生活区消防管理制度”。4.3配电房安全防火规定参见消防工作条例7.5 条“配电室防火安全规定”。4.4消防器材管理规定4.4.1各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由公司消防队根据灭火需要配备并登记存档,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器材完好使用。4.4.2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是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灭火工具,个人与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消防器材、设施挪作它用,违者给予罚款,并追究其责任。4.4.3凡损坏消防器材及设施的费用,造价由损坏者及损坏单位负责赔偿,并给予处罚。4.4.4消防器材及设施周围 1 米(其中消防拴 5 米)内禁止堆放杂物或其它物品。4.4.5全厂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占用通道,以免影响消防车出动补救火灾。4.4.6公司消防队要对全厂的消防材定期检查、定期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整无损。4.4.7因特殊情况需占用消防通道的单位,事先应通知有关部门和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