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保卫及消防制度第一章 消防工作计划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能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时应急预案的实施。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职工和一线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项目消防队员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
2、观观摩会、观看录象等。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职工和工人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第二章 防火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朱宏昌(项目经理)副组长:刘金根(项目副经理) 、钱少波(项目总工)组员:曾海波、叶芦、王垒杰 、关颖相、马辉、黄壮、揭小文第三章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一 施工现场防火的特点:1、建筑工地易燃建筑物多,
3、且场地狭小,缺乏应有的安全距离,一旦起火,容易蔓延成灾。2、建筑工地易燃材料多,如木材、模板、沥青、油漆、乙炔、氧气、保温材料、油毡等。3、建筑工地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漏电起火。4、在施工期间,随着工程的进展,工种增多,施工方法不同,会出现不同火灾隐患。5、施工现场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均系临时设置,消防条件差,一旦起火、往往灭火困难。二 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1、木屑自燃起火。大量木屑堆积时,就会发热,再吸收氧气便自然起火。2、仓库内的易燃物触及明火就会燃烧起火。3、焊接作业时火星溅到易燃物上引火。4、电气设备短路或漏电。乱仍烟头,遇易燃物引火。三 火灾预防管理工作:1、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4、的消防管理工作方针,切实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2、对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政策、法规、条例等要认真贯彻执行,将放火纳入项目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在计划、布置、总结、评比时均考虑放火工作,制定各级防火责任人制。四 建立防火制度:1、各级安全防火责任制。2、工人安全防火岗位责任制。3、现场防火工具管理制度。4、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5、安全防火检查制度。6、火灾事故报告制度。7、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8、用火、用电管理制度。9、防火宣传、教育制度。五 设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六 主要消防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大门口设专人值班。2、临时用电设备接线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用电
5、管理规定。3、现场用火经批准,开“动火证”,按指定时间、地点用火,并设专人看管。4、电气焊作业场所 10 米不准有易燃易爆品,禁止电气焊与油漆交叉作业,氧气、乙炔瓶间距不小于 5 米。5、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并经公安部门批准,有安全措施。6、木工棚内的刨花、锯末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现场严禁吸烟。7、严禁挪用、圈占、埋压各种消防设施,材料码放合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第四章 现场动用明火管理制度一、一级动火禁火区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内容器、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
6、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作业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 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二、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本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三、三级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三级动火作业又所在班组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本表一式三联系:动火人、动火监护及存查。第五章 易燃易爆物管理制度一、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的仓库的建筑条件和设置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厂房、 仓库与周围建筑物间应该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二、可燃气体、可燃粉尘,有燃烧、爆炸性质危险品储存时必须做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