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电用电管理制度项目机电工程部负责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工程部和安全部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临时用电设施完成布设后,由技术工程部组织验收,机电工程部、钢结构工程部、土建、装修工程部、安全部、施工班组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明确责任。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维修电工完成,作业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电工作业应有两人以上配合进行,闸箱内作业线路应挂有“线路维修,禁止合闸”字样的表牌,以防止事故的发生。每周应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并做好记录。各类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各类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及所用设备的性能,严禁各类机电设备带病运转。各类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停电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在施工程地下室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如必须使用 220V 以上电气设备和灯具时,应制定强电进入措施和办理强电使用手续。电气设备及电缆的绝缘摇测记录及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应及时交安全部门一份归档。电工维修记录、值班记录由电工负责记录并保管,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