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华润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标准、流程和组织机构的内容与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华润电力*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39 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监安全(2012)66 号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制度。3.1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发电厂内、厂外与发、变电生产有关的设施、各种专用管道(沟) 、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道、道路、桥梁
2、、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针、消防设施及附属设施;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等附属设备设施。4职责4.1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电力设施保卫制度落实情况。4.2综合部4.2.1是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4.2.2负责地方关系协调。4.2.3负责电力设施保护法制教育宣传。4.2.4负责编制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责任制、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落实。4.2.5负责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联防联控。4.2.6负责公司门卫管理。4.2.7负责检查各部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4.3各部门4.3.1负责制定分管区域内的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细则并
3、落实。4.3.2负责安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4.3.3负责对所辖生产重点区域人员出入严格管理。4.3.4负责对分管相关方人员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措施教育。4.3.5负责本部门及分管相关方的设备、设施、物资、材料出门鉴定审核。5管理内容与方法5.1组织机构5.1.1成立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及反恐怖领导小组,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部长担任成员,负责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及反恐怖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5.1.2各级负责人定期召开治安防范工作会议,布置、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防护工作,检查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纠正违反安全防护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考核。5.2人防5.2.1综合部设置专职人员, 具体负责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及反恐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