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修车间电工班值班管理制度1、每班提前十五分钟到电工班值班室办理交接班手续 ,且必须由双方组长在场交接,其他人员在未办理好交接班时不能提前下班。清点所有工器具,应同时具有口头和书面交接。2、当班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处理完善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上体现。3、当班所属工作由当班组长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应绝对服从。4、原则上由当班组长统一接听电话(特别是晚班),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组长不在时,应指定专人接听电话并负责。5、接听电话应及时,不得拖延时间。工作任务清楚后应迅速赶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 10 分钟。6、在现场处理问题时,应及时准确作出判断,采取相应措施,如超过 30分钟还不能找出问题的原因或不能处理,必须立即电话上报,不得拖延处理问题的时间。7、 当班组长应对当班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 应随时掌握当班人员的动态,当班人员有事离开必须向组长汇报,并说明时间,如超过该时间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过长,组长应及时了解掌握具体情况。8、当班领用材料、配件必须注明用途,原则上常用材料不在五金库领取,统一在班长处领用。9、各班在交接班前必须把上、下值班室卫生打扫干净,早班交班前必须整理床上用品。10、若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处以罚款 20 元次,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 50元次。电修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