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电气作业安全、电气检修安全、用电以及安全安全检查、检测与监督等要求。本标准适用分公司办公场所、生产作业现场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 GB50057-2010http:/ 50194-2014)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
2、005)防雷装置安全管理制度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配电房安全管理规定1术语和定义1.1移动电具指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2职责与权限2.1公司综合班负责办公区域电器设备、用电设施和电器线路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日常管理。2.2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各类电气设备、配电设施、线路的购置、验收、配发或出借,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保证其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公司电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行业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保证所使用的电器设备、设施、线路的安全和用电过程中人身的安全。2.3公司生产技术部及综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器和临时用电安全进
3、行检查和监督。3工作程序及要求3.1各类电气设备运行安全要求3.1.1照明用电安全要求照明用电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照明电气的选型与作业场所相适应:一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有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灰尘、离地不足 2.5 米的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于 36 伏, 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 24 伏,室外 220 伏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 3 米,室内不低于 2.5 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 300 毫米,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电现象。3.1.2供配电
4、系统及配电房(室)安全管理具体执行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配电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3.1.3配电箱、柜、板安全要求 箱、柜、板应完好,安装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种元件、仪表、开关等与线路应联结可靠、接地良好,无严重发热和烧损现象; 箱、柜、板的缠号、开关回路标识齐全正确; 开关短路保护元件应与负荷(或线路)匹配,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箱体外壳应有可靠楼地(零),插座接线正确,应有电压标识; 箱、柜内及板上应无杂物、积水,箱、柜、板前及顶上应无堆积物、挂物,门开应大于 90; 外露元件应屏护完好。3.1.4移动电器设备安全要求及使用管理3.1.4.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
5、: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 兆欧,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 5 米,PE 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防护罩、盖、手柄应齐全,无破损、变形和松动; 开关应灵敏、无缺损和缺件;插头规格应与工具匹配,无破损;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
6、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炮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有护套的双芯软线,并装有“T”形插头,防止插入高电压的插座上,行灯的电压在一般场所不得超过 36V,在特殊危险的场所,如锅炉压力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电压不得超过 12V。3.1.4.2移动式电风扇安全要求 风扇的金属外壳应保护接地(零)且可靠; 每年应至少检测一次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 1; 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套电缆; 电缆线应无接头,绝缘层应无破损; 风罩与风叶应固定可靠;风罩应完好无损,能防止手部进入;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爆炸性粉尘的环境中,应使用防爆风扇。3.1.4.3移动电气设备使用安全要求 需要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板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其他物体轧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在使用手电钻,电动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由于这些工具操作人员需要直接用手把握,同时又是到处移动,极不安全,很容易造成触电事故,必须注意如下几点:必须安设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