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配值班巡查制度一、 值班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值班员巡回检查必须 2 小时一次,交接班时会同检查一次;三、 巡视检查工作必须由二人同时进行,其中一人担任监护;四、巡视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开柜拉闸断电,巡回检查必须集中思想,细致周到,要求跑到、看到、听到、闻到、摸到(不允许触及的设备除外) ,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五、 发现异常情况和事故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如危及人和设备安全时,可按操作规程先断开有关闸刀或者采取其它现场保护措施,然后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违章操作;六、 当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靠近故障点 4 米以内,必须进入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七、 每次巡视情况和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缺陷记录本;八、以下情况,应相应增加巡察次数:1、带过负荷设备,每小时巡察一次,严重过负荷不间断监控;2、对故障处理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后 4 小时内要 1 小时一次;3、对危及安全运行的重大设备缺陷每隔半小时巡察一次;4、在汛期、雷雨时,相应增加巡察次数;5、新建、大修或改建后投运的设备,增加巡察次数;6、若运行方式变更,接班者必须做一次复核校对性检查;九、保持高压设备干净整洁,通风良好,物品摆放整齐。